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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大研究倫理審查作業即將開始
謹依校長於104年3月4日第657次行政會議裁示,向全校師生簡要說明研究倫理審查如下:
 
一、 緣起:
為促進研究者對研究參與者人權的重視,進而提升我國的學術地位,國科會在2009年中根據第八次全國科技會議結論,提出「人類行為研究 倫理與人體研究倫理治理架構建置計畫」,並自101年度起推動行為及社會科學研究倫理審查。目前科技部要求有關人類研究的計畫須於申請時檢附研究倫理的送 審證明,本校已於104年1月6日獲教育部來函通知查核通過。因此,本校人類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今年即可正式接案審查。
 
二、 內容:
老師執行的研究案究竟需不需要送研究倫理審查?依104年1月12日科技部書函揭示104年度專題研究計畫有關「人類研究」之說明如下:
(一)所稱人類研究,係指行為科學研究以個人或群體為對象,使用介入、互動之方法、或是使用可資識別特定當事人之資料,而進行與該個人或群體有關之系統性調查或專業學科的知識性探索活動者。
(二)研究計畫非以未成年人、收容人、原住民、孕婦、身心障礙、精神病患及其他受不當脅迫或無法以自由意願做決定者為研究對象,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得免送倫理審查委員會審查:
1、於公開場合進行之非記名、非互動且非介入性之研究,且無從自蒐集之資訊辨識特定之個人。
2、使用已合法公開週知之資訊,且資訊之使用符合其公開週知之目的。
3、於一般教學環境中進行之教育評量或測試、教學技巧或成效評估之研究。
(三)研究計畫涉及研究對象所遭受之風險評估者,仍須經倫理審查委員會判定。
 
三、 審查原則:
目前研究倫理審查一般以「對人的尊重」、「行善」和「正義」為基礎,檢視原則包括:是否完全知情而且同意、必須確實去除個人可辨識資訊 並保密、研究參與者可以隨時隨地退出研究並不會遭到不良後果、研究過程中確實保護研究參與者的心理、身體、經濟和社會地位等,如果有絕對必要從事隱瞞性研 究設計,也一定要有正確的事後說明。 
 
四、 工作坊:
研發處將於本週四104年3月12日中午舉辦研究倫理審查工作坊(地點:行政大樓七樓第五會議室),協助師生了解研究倫理及審查流程,建立尊重研究倫理意識。全程參與者核發二小時研習時數證明,歡迎全校師生踴躍報名。

(業務承辦人:研發處黃麗秋,校內分機66015,e-mail:lchuang@nc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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