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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爆發內鬼疑竊小米晶片的聯發科公司,為避免遭挖角前員工將營業祕密洩漏給競業對手,

緊急向法院聲請禁止3名離職工程師鄭國忠、徐祥哲及楊智翔,

分別於明年4、5月前不得在香港商鑫澤公司任職。

最高法院認定,3人確有洩密可能,昨裁准聯發科聲請確定。

對於法院裁定結果,鄭國忠等人的律師表示,

員工權益沒有受到平衡保護,由於尚未收到裁定理由,不便多做回應。

這起國內晶片大廠阻止離職工程師奔赴敵營效力的官司,

導因聯發科年初爆發研發部門資深工程師離職潮,

經聯發科追蹤發現,離職工程師「恰巧」跳槽到今年2月才在台成立的港商鑫澤公司,

他們似有計畫性的長期竊取手機晶片技術並帶往新公司。

聯發科除向檢方提起刑事告發外,認為鄭國忠等3人繼續在鑫澤台灣分公司上班,

營業祕密將立即且持續遭侵害,並落入競爭對手中,將對聯發科及台灣IC晶片設計產業,

乃至於台灣整體技術及經濟發展,產生無法彌補的損害,於是向法院聲請假處分。

智慧財產法院認為,聯發科工程師在離職時已預慮其有無法履行競業禁止規定,

拒絕在離職單上簽署協定,鄭國忠等3人到鑫澤上班,有使用或洩漏聯發科機密資料的可能性,

將對聯發科造成無可彌補的損害。

智產法院審酌鄭國忠等3人工作權,及聯發科可能因洩密的商業損失,

裁定聯發科提供各逾百萬元擔保金,供3人作為薪資擔保後,

准許聲請,鄭國忠3人不服再抗告,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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