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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09 16:14聯合報 記者呂開瑞

 

在一家化妝品批發公司當會計的屈姓男子,

4年多來在收到客戶支票後,偽刻銀行行員印章,

蓋上「託收票據」章,騙公司以為支票都存進銀行,

實際上都轉到自己帳戶侵吞,

支票金額從1400多元到25萬元不等,

4年多下來,共A了877筆,總金額達5700多萬元

 

公司一年多前發現他侵吞公款,逼他還錢,

他聲稱用這筆錢來還債、所剩無幾,只吐還200多萬元。

 

公司告他侵占和還錢,桃園地院先判他4年6個月徒刑,

再判他應賠償公司540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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