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要由兩個單獨的個體組成家庭,需要兩人在各方面達成共識,才能走得長久。一名男網友與分隔兩地的女友論及婚嫁,但無法說服對方放棄自己的工作與公婆住或共同買房,他因此批評女友「太自私」,然而多數網友卻支持女方,認為她的分析既理性又客觀。

 

「當男人真的好累…」,這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發文,抱怨女友只考慮自己。他表示自己從中南部北上到新竹做技術性工作,算日薪,一個月約5萬,論及婚嫁的女友則是雙北一般公司的小主管,月入約4萬,月休可達12天左右,福利不錯。他希望婚後女友能跟他一起回家與爸媽同住,或者兩人共同買新房,卻都被拒絕。

 

女友在傳給他的訊息中寫道,若要嫁去他們家,她必須放棄7、8年的工作,犧牲太多,而且女性不論結婚、懷孕、生子、育嬰都是求職或職場發展的阻礙,反觀男性換工作沒有這種困擾;若要買房,她則擔心負擔太重,會影響生活品質。因此她建議婚後男方搬去她娘家住,岳母也會幫她坐月子。

 

她強調「你沒有買房子不是你的錯,只是大環境不好」,但她也不想被房貸壓死死或整天面對公婆,也直接了當的要男友考慮清楚,「你如果不過來這邊,我還有更好的選擇,你也去找可以入住你們家還是跟你吃苦的女人」。

 

發文的男方認為女友的說法都只對自己有好處,「完全就是只想在舒適圈,只要我去他們家住而已,為什麼可以那麼自私」,並不滿的說「搞得我好像只有入贅的這個選項」。

 

網友們對於這種情況也紛紛提出看法,但多數人都贊同女方把話說清楚,「入贅跟去住她家是兩回事,而且她說的是事實,我覺得你比較自私」、「這女孩感覺很理性,人家也說了如果談不攏分手也是選項之一啊」、「我就是結婚為了先生退讓的人,結果後來找的工作、薪資、福利都追不上婚前在台北上班的水平」、「你不也是選舒適圈嗎?我覺得雙方都不打算改變現在的生活那就分手吧」、「最公平的婚姻就是我從我的家出來、你從你的家出來,我們共組一個家,而不是你還留在你的家,而我必須融入你的家」。

 

也有部分網友站在男方立場,「不想面對公婆難道他就想面對丈人跟丈母娘嗎?難道她不願意放棄自己4萬薪水,男人就輕易的可以放棄5萬薪水?」、「我要是你就放手換一個吧,這種結婚以後只會每天吵不停」、(下面這句我個人是覺得太過情緒化,以我的觀點,愛不能這樣以個人觀點武斷定論,這樣用愛相逼"不是愛",是"威脅自私和掌控慾的表現",愛不是萬事通,不要用人的嘴巴污辱愛,在我看來,會說這種話的人,不是腦殘,就是以愛之名「實行資源掠奪之實」,就像許多男人尚未結婚前哄騙女人"愛我就要和我性行為",逼不想發生性行為的女生一樣)「分手吧!看到最後三行我感覺這女的也沒特別愛你,你值得更好的」。

 

有人則認真分析住女方家的優點,勸他放下無謂的自尊,「不用背房貸,還有人顧小孩,月子餐保姆費通通省下來,下班搞不好還有宵夜吃」、「兩個薪水加起來9萬,要背房貸的確壓力太大了,就算在外面租房子,以後生小孩開銷大,生活品質就會降低,而且有人幫忙顧小孩是最好的,面子不能當飯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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