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人民幣重貶 國銀TRF爆斷頭潮

人民幣昨(5)日重貶至6.64元兌1美元價位,TRF再爆斷頭潮,銀行近2日客訴案及電話爆增。據透露,金管會昨日下令各銀行,這2天內回報最新的TRF損失、客戶承作部位等最新數據,金融圈估計,由於此波比去年8月貶值幅度更大,估計損失將超過約新台幣2,000億元。

銀行業者指出,去年8月人民幣重貶尚「活」得下來的客戶,這次存活率恐怕不到2成。

台商是這波的重災戶,大陸各主要城市的台商聯合會,已接到越來越多TRF相關陳情案件,有1、2家大型民營銀行成客訴目標對象,台商聯合會正準備要代台商向金管會申訴。

據悉,其中有家銀行去年8月某天就被上手銀行追繳超過2,000萬美元部位,這次估計也是重災戶。

金管會最近接獲客訴,主要集中在4家大型民營銀行,這些銀行除了作避險外,更多TRF銷售案是與客戶「對賭」,因此,這二天人民幣急貶,已經跌到了讓大半客戶「斷頭」價位,這些銀行所設定的出場價位,集中在1美元兌6.5人民幣附近為最大宗。

公股銀行相對保守許多,台商客戶最多的兆豐銀,由於設定比價價位多在1美元兌6.7人民幣,因此尚未遭上手銀行追繳保證金。昨天兆豐銀高層也特別出面說明兆豐銀承作TRF最新的概況指出,由於兆豐銀願承作TRF的客戶,財務面上都有一定的抗壓性,而且兆豐銀只作避險、不作投機型TRF,因此迄今不僅未有客訴,也未被上手銀行追繳保證金。

據了解,金融圈目前預估的2千億元損失,最主要來自於客戶無法應付接下來上手銀行要連續交割24個月的壓力,這種情況下,金融業者預估,至少有一半損失將由銀行,而非客戶來承擔,銀行為此必須付出的代價,恐怕上千億元之多。

(工商時報)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106000041-260202

 

TRF商品 金管會3面管控

3指標金檢 要求需設客戶停損退場機制

2014年05月19日

強化監理
【廖珮君╱台北報導】人民幣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TRF)銷售引發爭議,效應延燒,金管會將全面針對類似TRF的複雜型風險商品做3大控管,包括商品初次上架銷售前需提常董會通過,商品應設有停損退場機制,及建立聯徵中心額度查詢資料庫等。

TRF效應延燒,金管會主委曾銘宗今將赴財委會做專案報告,擬3面撒網整頓。

 

金管會官員說,所謂「複雜型風險商品」有3大關鍵指標:1是該商品的投資人損失無限大,又沒有退場機制;2是該商品屬投機性;3是各銀行銷售又過度集中,金管會就會伺機啟動專案金檢。 

 

報送聯徵中心查額度

 

官員說,目前已知類似TRF的複雜風險商品,還有1~2種,但其中以TRF銷售量最大,金管會也要求聯徵中心需建立衍生性商品核給額度和動支查詢機制。
官員說,目前中小企業投資衍生性商品並沒有查詢資料庫,未來建檔後,銀行若要核給額度前,就可先行查詢,若1家公司核給或已動用額度很大,該銀行就需考慮是否不再續做。
據了解,銀行公會也已正著手修改「衍生性商品自律規範」,討論衍生性商品核給一定額度以上時(例如比照放款額度)是否需提常董會通過,及報送聯徵中心查詢額度等兩階段措施。 

 

金檢銀行有5大缺失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今將赴財委會做「TRF等衍生性金融商品」專案報告。報告中指稱,金管會發現國銀承做TRF商品的交易量和獲利大幅增加、陸續產生客訴,因此對9家銀行啟動專案金檢。
金管會專案金檢後,發現各銀行有5大缺失:1是核給客戶交易額度時,沒有評估客戶風險承擔能力,2是沒有依照客戶交易目的、經驗和營收等條件給予適合商品,3是沒有對高風險商品做上架審查或審查不確實。第4則是對一般客戶的交易文件,全用英文表達,也沒告知最大損失和中途解約事宜,最後是銀行以不具資格企金業務員去做商品銷售。
經調查後,發現永豐銀違規銷售並處分後,近期也將處分另外3家違規銷售的銀行。金管會3面撒網,對類似TRF的複雜型高風險商品做全面控管,包括強化銀行內部對新種商品審查程序,如複雜高風險商品第1次上架銷售前,需報常董會或董事會通過,第2是強化商品銷售控管和產品設計,如商品需設有客戶停損退場機制,第3則是建立聯徵中心額度查詢資料庫。 

 

查TRF是否賣給農民

 

為全面了解各銀行銷售TRF狀況,金管會也調查各銀行銷售TRF的公司名稱、該公司資本額、營業額、所屬行業、承做金額、及損益狀況等6大項。
其中在所屬行業中,更調查各銀行是否有銷售給農民、鄉民、水果攤老闆等職業的一般自然人客戶。依現行規定,銷售TRF對象者,需是符合資產3000萬以上的高資產客戶,否就屬違規銷售。 

 

【報你知】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TRF)

 

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Target Redemption Forward,TRF)為1種與匯率連結的衍生性金融商品。TRF交易方法簡單來說,就是由銀行和客戶「對賭」未來匯率走勢。
若投資人「賭對」匯率方向,獲利就是「本金*匯差」;若「賭錯」方向,投資人虧損就是「本金*匯差*槓桿倍數」,目前台灣槓桿倍數一般訂為2倍,是1種獲利1倍、虧損加倍的投資方式。
TRF契約最長達2年,每個月做1次「比價」,即計算1次損益,一旦投資人賭錯匯率方向,得補繳保證金到契約結束,否則就得認賠出場。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編輯室報告-TRF是國銀的夢魘

 

 

 

 

 

上月中上旬的人民幣匯率爆貶,頓時之間造成銀行的TRF業務重災,在第一時間,外銀業者就預估這波的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合約)損失「至少在20億美元以上!」而金管會雖然立即出面指出該數字「失真」,但事實上,金管會在8月下旬所公布有關損失估為15億美元的數據,不僅幾乎已貼近外銀在第一時間所預估的數字,金管會上周出面對銀行業的TRF業務下出三道「行政指導棋」,更令不少國銀業者憂心,未來銀行所將蒙受的潛在損失只怕更大。

這三道行政指導棋,已普遍被銀行業者解讀為是對TRF客戶的「紓困措施」,分別是:1.即時提供客戶相關資訊及部位情況,以讓客戶儘可能隨時有正確的資訊作即時處理;2.在TRF架構下,倘若客戶已觸及必須增提擔保品或補保證金的價格,銀行必須提供更「彈性」的機制讓客戶能應變;3.若客戶出現流動性需求,銀行應在一定的風控前提之下,提供資金融通。

 

不過,這三道看似平常指導棋,卻是大有學問,而且形同將客戶的損失「轉嫁」到銀行身上。

其一,在TRF的架構之下,上手外資銀行、國銀業者,與客戶之間的「食物鏈」關係,其實就形同產業上的批發商、零售商、客戶之間的關係,銀行業者在要求客戶提出保證金的同時,本身也必須同步和外商銀行進行外匯交割,以人民幣的TRF為例,一旦人民幣匯價觸及履約價格等各類型約定價格時,就算客戶賠不出錢,或無力追加保證金,銀行還是得向上手的外資銀行進行交割,提出保證金,倘若客戶賠得出錢來,銀行沒事,但倘若付不出錢來,銀行就得吸收全部的損失。

對銀行業者而言,追加保證金或是補提擔保品,或許是最後一道能減少損失的方法,這個原理就如同銀行承做授信業務時,要求客戶提出不動產,或是一定的存款作為擔保品,當客戶還不出錢來時,若是這個授信案屬於「十足擔保」類型,銀行至少能透過處份擔保品,回收貸出去的債權部位。

回到TRF商品,增提保證金要求的原理,是一模一樣的,但此時金管會要求銀行,以更「彈性」的機制,讓客戶能應變,甚至還提出要銀行用分期付款之類的方式讓客戶應變,看似容易,但實際上等於是要銀行承擔更大的損失,因為就算銀行願給客戶所謂的「彈性應變」機制,但上手銀行卻不見得願意跟著「彈性應變」鬆綁對銀行增提保證金、進行外匯交割等要求,這時,夾處中間的國銀業者,反而將成為最大的受災戶。

或許,金管會認為,這三道行政指導棋,只是透過口頭的「道德勸說」方式進行,銀行業者應更有執行的空間與彈性,但在銀行業者看來,這種未訴諸於文字的「道德勸說」,恐怕將造成業務人員更大的壓力,若不買帳,勢將惹主管機關不悅,但買帳了,恐導致銀行加重承擔風險,但因為沒有主管機關白紙黑字的指令,因此最後等於是由業者含淚吞下,甚至會招致股東的質疑,尤有甚者,若未來新的政府團隊不認同,還可能再增加一項「違反公司治理」的罪名,讓銀行業者如何承受?主管機關所下的指導棋,最大的目的是為了減少客訴、避免政府管理的形象受損,但事實上,此舉將產生另一更大的後遺症,並將使TRF成為國銀業者更大的夢魘,主管機關是否應三思而行,不要再徒增更多問題?

(工商時報)

TRF 為何從金雞母變成麻煩?釀錢災 金管會禁永豐銀停賣一年

撰文 / 張舒婷
出處 / 今周刊   907期 2014/05/08

 

過去一年多來,TMU(金融行銷部門)是挹注各大銀行獲利的主要來源,如今卻因為業者銷售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合約)不當,成為金管會的金檢對象,同時也成為投資人和銀行本身的未爆彈。

 

四月二十八日(2014)晚間,金管會發布最新裁罰令,除了糾正永豐銀行的金融行銷部門(Treasury Marketing Unit,簡稱TMU)業務推銷不當,更暫停永豐新承作「目標可贖回遠期合約」(Target Redemption Forward,簡稱TRF)商品交易一年。

出手之重 震撼業界

這是有史以來,金管會首度暫停銀行業者某項金融商品業務長達一年,出手之重,震撼業界。

這起事件的主角有兩個,首先是TMU,這是指銀行內專門對企業提供金融商品銷售與交易的部門,同時,也堪稱是近年來國內許多銀行業者最重要的獲利成長動能之一。

「二○一二年以來,TMU已成為台灣銀行業者的主要成長驅動力之一。」高盛證券在五月二日發布的最新報告當中如此評論,根據這份報告,一三年國內主要銀行TMU的手續費收入均較一二年大幅成長,其中國泰世華與台新銀行的成長幅度皆超過五成,永豐銀行則將近五成,成長幅度相對低一些的玉山銀行,也繳出了年增一七%左右的成績單。

由於業務大幅成長,TMU在各銀行的角色也逐漸吃重,在高盛的報告中揭露,一三年此業務對永豐銀行的營收貢獻度在國銀中最高,約達一六%,台新、富邦也達一○%以上。

不過,這個在過去兩年儼然成為各家銀行金雞母的部門,如今卻陷入風聲鶴唳的緊張氛圍中;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日前對包括永豐銀行在內的九家銀行進行TMU業務金檢,除了永豐之外,目前確定至少還將對三家銀行陸續開罰。一時之間,各大銀行TMU籠罩於不確定性的低氣壓中,甚至被其他部門同仁戲稱為「麻煩製造部門(Trouble Making Unit)」。

他們惹了什麼麻煩?這就要提到事件中的第二個主角:TRF。簡單地說,銀行TMU不當銷售人民幣TRF,就是這一回令金管會震怒的違規事實。

所謂TRF,是一種與匯率連結的衍生性金融商品,其遊戲規則基本上就是商品發行者與客戶之間「對賭」未來匯率方向,合約會設定「中止價」、「執行價」及「保護價」;以「客戶看好匯率升值」的商品合約為例,中止價的意義是「升到這裡合約自動終止」,客戶必須獲利落袋,得到「本金×匯差」的利潤;執行價可解讀為「損益平衡點」;至於保護價,就是「貶到這裡必須補繳保證金」,否則就得被迫認賠出場,並且,賠的錢不是「本金×匯差」,而是「本金×匯差×槓桿倍數」,目前市場上較常見的槓桿倍數為兩倍。

銀行當仲介 穩賺不賠


從上面的描述,可以體會到TRF的三個特質,第一是複雜難懂,第二是獲利有限、虧損無限,第三則是高槓桿倍數;而這三大特質的共同意義就是「高風險」。但在過去幾年,由於人民幣升值趨勢明確,即使人民幣TRF被歸類為高風險商品,但是「利用TRF壓寶人民幣升值」,依舊漸漸成為全球最普遍的理財運動之一。

不幸的是,今年二月以來人民幣兌美元匯率走貶;四月上旬,摩根士丹利證券發布相關報告,有趣的是,這份報告的主旨並非揭露危機,而是分析各國匯率後市展望。報告認為,由於美元兌人民幣匯率已經接近目前多數TRF所設定的六.一五到六.二元保護價區間,因此短期內可能出現一波人民幣拋售潮。報告並估計,人民幣在貶破六.二元後,每貶○.○五元,將造成全球人民幣TRF每月損失一億美元。
 
然而,過度利用TRF壓寶人民幣升值的問題,在台灣恐怕更加嚴重。

金管會官員透露,早在去年底,部分外幣波動劇烈,已有一批客戶不堪損失嚴重,一狀告到金管會去,當時金檢局已開始祕密調查各銀行TMU銷售TRF的違規情節。

直到今年,人民幣匯率重挫,不少客戶更是損失慘重。行庫財務部主管指出,目前多數銀行設定的保護價是人民幣六.二五元兌一美元,如今人民幣貶破此關卡,許多客戶只能認賠殺出,多名受害者憤而向金管會投訴,也讓銀行銷售TRF的種種亂象浮上枱面。

據金管會查核結果,永豐銀行遭懲處的原因,包括未充分揭露商品內容及風險、未適當評估客戶風險承擔能力與商品適合度、未考量客戶實際交易需求與承擔能力,並有資格不符人員協助銷售相關商品等。既然曾銘宗強調「還有業者待罰」,意味類似的現象,並非永豐銀獨有而已。

行庫主管透露,依規定,TRF應該只能賣給總資產超過三千萬的專業投資散戶、五千萬元之法人,但部分同業為了搶生意,竟然賣給早餐店、小吃攤這種完全不符合資格,也無外匯避險需求的業者。

此外, TMU人員至少須符合有衍生性金融商品相關執照、在國內外金融機構相關部門實習一年以上、曾研習相關課程三個月以上等資格,不過某金控的財管部門高層透露,部分銀行讓相關人員在來不及接受充分訓練的情況下,匆匆上陣,本身素質不佳,對不少產品屬性和風險程度,往往也一知半解。曾銘宗也說,這次重罰永豐銀的原因之一,正是其銷售人員竟然一項資格都不符合。
 
為何銀行亂賣?又為何投資人願意亂買?一來是因為,對銀行來說,銷售TRF等外匯衍生性金融商品,基本上是「穩賺不賠」的生意。高盛證券分析,台灣銀行業者在人民幣TRF的遊戲中,與國外大型銀行或投資銀行有所不同,不是「發行者」,而是「仲介角色」,銀行主要是引進國外大型銀行的商品,售予國內客戶。換言之,國內銀行銷售TRF,只賺佣金,而不用承擔商品本身的對賭風險。

以目前行情來說,每筆TRF交易的主流名目本金為一百萬美元;一筆一百萬美元的交易,銀行約可賺到約三千到一萬美元佣金,對於主要業務利潤已微乎其微的銀行業者來說,算是相當豐厚。

因此,只要能賣出,銀行幾乎就確定賺錢。尤有甚者,「銀行通常會向操作TRF的客戶要求擔保品,但在台灣,業者卻不一定會這麼做,尤其是熟客。」高盛在報告中指出。

更悲哀的是,目前主管機關對於人民幣TRF的災情,幾乎無從評估,當記者去電金管會及央行詢問相關人員國內投資TRF總額時,得到的答案都是「很難釐清」、「不知道」;而某行庫主管則表示,由於很多客戶在台灣、香港都有操作人民幣TRF,依其評估,台灣客戶在兩地投資總額應在一百億美元以上,潛在損失則為二十至三十億美元。

散戶賺賠 要追究銀行

而摩根士丹利則評估,若台灣所有銀行都被金管會要求必須全數回補TRF部位,必須在現貨市場買入三二○億美元。由此可見,金管會接下來的態度,直接攸關這場風暴對銀行業的衝擊程度;目前來看,過去兩年靠著熱賣TRF而高速成長的銀行獲利引擎TMU,今年成長力道恐難延續,而若接下來金管會斷定銀行必須為不當銷售的結果負責,則無疑是對業界投下一枚震撼彈。
 
 
「產品本身是中性的,但不能賣給不對的對象。」曾銘宗表示,近期雖有部分中大型企業主向金管會投訴,但金管會認為,這些公司普遍設有財務部門、專業的財務長和財務操作經理人,有充分的風險評估和管理能力,本來就應當自負盈虧;但部分民營銀行銷售給一般散戶,對散戶來說,TRF太過複雜,不論客戶賺賠,都應追究銀行責任。

至於這樣的說法是否將是金管會未來處理類似問題的準則,仍待觀察;但就「治本」來說,相關單位仍有重要功課要做。

政大金融系教授殷乃平說,基本上,銀行業者銷售TRF等衍生性金融商品的內規,以《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應注意事項》為圭臬,同時也應遵守《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因此有必要從法規面再予修訂。

曾銘宗則表示,未來一到兩個月內,將著手修改《金融消費者保護法》,進一步嚴格規定金融機構的商品契約及風險揭露。金管會預定將在五月上旬邀請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簡報,釐清更多台灣投資人面臨的問題後,再確認修法方向。

TRF
TRF(Target Redemption Forward,目標可贖回遠期合約)為一種匯率的衍生性金融商品,1993年國內正式開放外幣對外幣匯率選擇權商品,央行也將TRF歸類為其中一項。
原則上,TRF交易每個月計算一次盈虧,如果客戶賭錯匯率方向,又不願選擇平倉,就要增補保證金部位,直到合約期限終止;否則就必須斷頭,認賠殺出。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smartypants 的頭像
    smartypants

    smartypants的部落格

    smartypant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