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夜已盡! 蕭曉玲恢復教職,人本要求柯文哲一定要「秋後算帳」

王彥喬 2016年09月22日

01  

北市教育局22日明確發出新聞稿,指教育局參酌監察院糾正調查報告、

廉委會聽證調查報告,且經多次邀集法務局等機關召開會議,

基於原處分不當,撤銷蕭曉玲教師解聘案。

此舉等同恢復蕭曉玲教職,是轉型正義的第一哩路。

 

 

 蕭曉玲回顧:反對郝市府「一綱一本」,被以「教學不力」理由解聘

 

蕭曉玲回憶遭解聘的過程,當時她反對郝市府的「一綱一本」作法,

被校方以「教學不力」為由,要走輔導機制,

蕭說,當時給的公文說可以找校外人員加入輔導機制成員,

蕭希望加入一位不支持一綱一本作法的師大教師林世華,

校方隨即將輔導機制關掉,直接進入教評會,但該教評會由督學坐鎮指導,

校長曾美蕙找來的人馬召開,隨即以「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為由解職。

 

隨後,蕭曉玲至教育局長為吳清基的評議委員會申訴,遭駁回,

又到教育部申訴評議委員會,吳也剛好升任教育部長,申訴也遭駁回。

2013年由監委錢林慧君的調查報告出爐,

指行政機關「無正當理由且違反程序不當解聘,嚴重影響名譽及侵害工作權,

相關單位涉有違失」,

但當時仍在任的市長郝龍斌並無意恢復蕭教職,故該案始終未結案。

教育局長一度不願讓蕭復職,和市長柯文哲發生爭執

 

市長柯文哲上任後,希望追求轉型正義,故有意恢復蕭教職,

透過廉政透明委員會召開聽證會,

會上,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教授陳耀祥開解方,

他認為,可以透過《行政程序法》第117條,

「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

由北市府撤銷行政機關判決,恢復蕭老師教職,

惟據了解,教育局內部不願意照辦,

讓柯文哲與教育局長湯志民幾度爭執,甚至讓柯想換掉教育局長。

 

 

 

 

為蕭曉玲案辯護的律師邱顯智認為,解聘蕭老師的相關人員應該被追究責任,

包括前中山國中曾美惠校長,以及前市長郝龍斌,他認為,

蕭被擁有行政資源的人打壓,監察院應該要追究相關解聘蕭的責任。

史英也認為,絕對要秋後算帳,還指「柯市長,你不要為德不卒」,

蕭也認為,應該追究那些操縱孩子不讓他進校園教書的家長們,

不過,柯文哲於今早已第一時間回應,並不會往前追究責任,

「轉型正義最怕變成一種循環報復,變成勝利者的正義,所以不要再去追究以前人的錯誤」,

對此,蕭也進一步回應,「如果一個人兩面都要討好的話,就會進退失據,沒有中心思想」。

 

蕭曉玲:抗爭9年,比8年抗戰多1年

 

蕭曉玲表示,昨天聽到平反後,心情五味雜陳,過程簡直惡夢一場,

抗戰了9年,比8年抗戰還多1年,遭解聘的過程是黑幕,

從教評會打行政訴訟輸了,一路輸到底,等到監察院還我清白,屬光乍現,

絕望有有一絲希望的過程,到後來已經無感了,

「我絕對不是溫良恭儉讓的人,才會在這條路上吃了這麼多苦頭」。

 

蕭表示,謝謝先生家人以及柯文哲的支持,恢復教職後,

最先要去告慰在天之靈的父親,解職一事發生事情時,父親在病榻上後來過世,

當時先生也差點得憂鬱症,現在解決後非常高興,

她將靜待市府發給的正式公文,後續中山國中雖無教職缺,

但也不必再以應徵的方式取得其他學校的教職。

「雖然蕭曉玲滿煩的」,柯文哲:但不能刻意去整她

中央社2016-9-22

 

台北市長柯文哲昨天宣布撤銷前中山國中教師蕭曉玲解聘處分,

他今天表示,這是轉型正義很困難的案例,雖然他有時覺得蕭曉玲滿煩的,

但還是要確保程序正義、提倡社會寬容的風氣。
蕭曉玲認為,她因反對前市長郝龍斌推出的一綱一本政策,

北市教育局在民國97年將她違法解聘,柯文哲昨天宣布撤銷解聘處分,

擇他校復職,並補發蕭曉玲9年本薪。

 

北市府因此被糾正,「看到就呆掉了」

 

柯文哲上午出席城市網災害小組國際研討會,

他會後受訪時表示,蕭曉玲案一開始最高行政法院判決解聘合法確定,

但後來監察院再對台北市政府提糾正,「當時看到就呆掉了」。

因此政風處開公聽會釐清過程,發現程序上是有一些問題。
柯文哲表示,這是轉型正義很困難的案例,將來台灣實行轉型正義要先確立原則,

轉型正義的目的是防止未來再發生同樣的錯誤,

因此北市重訂不適任教師處理流程圖,也納入性侵、家暴等處理方式,

不同狀況有不同處理流程,確保處罰人時有程序正義,照規則來,

被處罰的人也不會不服氣,保證這種事不會再發生。

 

最怕轉型正義成為勝利者的正義

 

他說,轉型正義最怕變成一種循環報復,變成勝利者的正義,

所以不要再去追究以前人的錯誤,很多人會批評他鄉愿,

但如果轉型正義目的是為了追究過去犯的錯誤,

懲處那些人,會變成循環報復,永遠走不完。
柯文哲說,「我不認為蕭曉玲是一個乖乖牌老師,或溫良恭儉讓,甚至有時覺得她滿煩的」,

但是容忍是自由的基礎,不能看她討厭或體察上意就整她,要提倡多元寬容的社會文化。


柯文哲表示,蕭曉玲這案子,在倫理上,鼓勵社會寬容、容忍;

法律上、政治上,則強調程序正義、依法行事。

這個案子鬧了9年,就讓它結束,希望台灣社會走向依法行政、程序正義的社會。
媒體詢問,既然強調要依法行政,但最高行政法院已判決解聘合法定讞,

現在翻盤是否會有法律問題?柯文哲回應,所以為了翻盤,

去追究當年做錯哪些事情,但這不是他喜歡的態度。
柯文哲說,這案子可以讓台灣社會討論,他不認為雙方都對或都錯,

只是導正程序不正義的過程,因此撤銷解聘處分。

 

 

 

台北市中山國中前音樂教師蕭曉玲指出,教育局在2008年違法將她解聘。市長柯文哲21日在議會表示,撤銷蕭曉玲解聘處分,教育局也表示,將補發蕭曉玲9年本薪、另協調安置復職。

 

喝花酒校長只調職,反課綱老師卻被解聘

 

2007年蕭曉玲因反對前市長郝龍斌的一綱一本政策,

隨後卻遭中山國中以不適任為由開除。

監察院調查後於2013年指出相關單位有諸多缺失提出糾正;

2015年10月柯市府宣布重新調查此案,

發現該校某任校長喝花酒只被調職,蕭反課綱卻遭解聘,顯然是雙重標準。

 

教育局表示,今年7月廉委會完成調查報告建議撤銷解聘處分,

會中並決議,全案調查報告及聽證紀錄移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據以簽報市府同意撤銷解聘處分。

 

教育局檢視處理過程,發現六項未盡周延處。

第一,該校先記大過,2日後再決議解聘蕭曉玲,但一事不應二罰;

第二,該校未按自行訂定之「處理疑似不適任教師調查小組」

組織要點規定辦理解聘案;

第三,該校原認定蕭師屬教學不力之不適任態樣,

後來逕予認定蕭師拒絕輔導容有疑義。

 

第四,當年自進入輔導期階段至改以行為不檢有損師道之理由予以解聘,

期間僅42日,其並未進入輔導期,而另以行為不檢予以解聘,

處理程序顯未盡周延;第五,該校以幾近相同之事實行為,

先判定教學不力,後又改稱行為不檢予以解聘,

二者內容相仿,卻成就不同不適任構成要件;

第六、該校認為教評委員多次接獲蕭師之存證信函,

導致校內教師人心惶惶,視開會為畏途,並列為不適任事實之一,

惟檢視存證信函內容後是否可逕此判斷,有檢討空間。

 

教育局表示,當時處理本案人員尚無違法之處,

教育局參酌監察院糾正調查報告、廉委會聽證調查報告,

且經多次邀集法務局等機關召開會議,基於原處分不當,

撤銷蕭曉玲教師解聘案,將另外協調蕭曉玲於其他學校復職。

 

反郝龍斌政策遭解聘,北市府:撤銷蕭曉玲解聘案、賠9年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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