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昨天看到值得收藏的一句話
因為我實在太容易買衣服了
但是我又不喜歡家裡的衣服太多
有些根本買回來都沒真正穿到
不然就只穿一兩次
每年至少10幾件到20幾件
又幾乎都是在百貨公司買來的
網拍買最不划算
所以我幾乎很少去碰網拍 除了市面上有品牌的可能會好一些
去年和前年買更兇的原因是,懷孕了,幾乎所有衣服都重新買
接著,生完小孩,身材回不去,又買了許多衣服,
幾乎每一件都三千起
也送走好幾大箱的衣服
從2014年11月23日起
我一定不買衣服
這樣持續一整年的堅持度
ps.2014年11月23日
經過了一天的思考
馬上說一年內都不買衣服
好像很容易破功
換成2個月都不買衣服好了
這兩個月,我都不買新衣服,只看不買!
ps.2014年12月11日補充
好可怕,昨天12月10日獨身貴族傳簡訊給我
12月11日會員開始可以五折購買
我差點就先衝去店裡面要挑衣服了
還是忍不住想去看看
不到一個月就遇到考驗
11月23日po上今天和教授meeting的新衣服-獨身貴族藍色上衣
(已經買好幾個月了,今天第一次穿出門亮相)
另外,這段話是ELLE看來的:
妳沒有品牌迷思
女孩們,這是最重要的一點。
真正時髦的人不需要上萬元的衣服來讓自己變得更酷,
如果這樣說的話代表妳只是用金錢來堆砌身價罷了。
相反地,你應該買的是自己打從心裡喜歡的東西,
特別是自己可以負擔得起,又適合妳的東西。
時尚其實就是這麼一回事。
TIPS:
1.找出真正想穿的款式。
2.材質才是重點。
3.不同衣服有它自己洽當的時間點。
4.光憑低價和一時衝動購入的衣服,
還不如一年只買一套真正值得購買的衣服。
5.合宜的打扮VS不期而遇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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