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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09 16:14聯合報 記者呂開瑞
在一家化妝品批發公司當會計的屈姓男子,
4年多來在收到客戶支票後,偽刻銀行行員印章,
蓋上「託收票據」章,騙公司以為支票都存進銀行,
實際上都轉到自己帳戶侵吞,
支票金額從1400多元到25萬元不等,
4年多下來,共A了877筆,總金額達5700多萬元
公司一年多前發現他侵吞公款,逼他還錢,
他聲稱用這筆錢來還債、所剩無幾,只吐還200多萬元。
公司告他侵占和還錢,桃園地院先判他4年6個月徒刑,
再判他應賠償公司540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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