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記者何炯榮、林敬家、凌筠婷╱彰化縣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5年11月29日 上午3:32
檢方在頂新劣油案首戰失利,參與辦案的檢察官昨反駁合議庭「證據不足」的法律見解,
認為檢方與法院是「價值觀的對決」,
食品與飼料分流管制是食安基本原則,否則過期食品透過「精煉」符合衛生標準也能吃。
檢方表示,頂新律師團也以油脂需要精煉、頂新油品最後符合政府的食用油標準答辯,
法院最後認定檢方未能舉證證明頂新向大幸福公司進口的油脂是劣油,
致指控頂新詐欺、偽造文書及違反食安法等罪都不用討論,
合議庭的法律見解無異告訴國人,
即使是過期食品,只要廠商回收再製成符合衛生標準,都可以上市販賣,
這種判決完全無視原料產製安全,不管消費者的感受和食安的價值觀。
彰化縣衛生局長葉彥伯也力挺「食品與飼料分流」的食安精神,
認為法院判決根本忽略產品源頭管理的重要性,食品除符合衛生,
還要考慮消費者對食品的認知和感受,
並直指頂新當初向越南大幸福公司買油就是假冒、欺瞞消費者的行為,明顯違法。
葉彥伯說,大幸福是飼料油工廠,
頂新向大幸福買飼料油來台報關寫成「食用油」,
姑且不論這些豬油的產製過生是否衛生安全,光是報關前未經主管機關許可,
進口後精煉再擅自以「食用油」販售,就是假冒行為;
頂新未如實呈現油源,這種不顧民眾食用觀感的作法,就是蓄意欺瞞消費者的詐欺行為。
葉彥伯表示,被告律師把「精煉」當成脫罪萬靈丹,
而法官似乎也誤以為僅以衛生標準所列的幾項檢驗,
就可以完全認定食品的安全性;意即不管是什麼油,
只要精煉後符合食用油標準都沒錯,這是不顧食品源頭管理的錯誤見解。
他認為,食品來源合法比成品檢驗合格更重要,
例如人畜尿液經過處理後做成飲料,即便檢驗都合格,
也不能視為合法。
依合議庭的見解,給狗吃的肉罐頭如果也符合人吃的肉罐頭衛生標準,
難道就可以把狗罐頭給人吃嗎?
>另外,合議庭同意被告律師到頂新油廠另取檢體重驗,
葉彥伯也認為不合理,應該以同一樣本申請衛福部複驗再進行比較。
因為食品的產製流程具變異性,不同批號檢體本來就可能驗出不一樣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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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的技術可以申請諾貝爾獎,全世界只有頂新能把飼料油變成食用油。
正常越精鍊會越毒越劣質,
如果是要需要檢測的項目通過而再加其它化物物質,致癌是一定會的。
但政府保證頂新克服了這種問題。
全世界也只有頂新能辨到把飼料用的油變成可食用的油。
全世界的人都是笨蛋,不會把飼料油精鍊成食用油來大賺。
這就是頂新的實力,頂新的科技實力可比美國太空科技。
可比精鍊棉籽油,精鍊後無毒的可食用棉籽油正常會比沙拉油貴3-5倍,日本也有在賣,
但台灣油商就是有實力佛心來也,把可食用高級棉籽油加來沙拉油來混來給台灣人吃。
可說台灣賣油的商人技術真的全球第一。
光是如何把棉籽油精鍊後成本可低於沙拉油,賣的比沙拉油便宜就很神奇了。
精鍊後可食用的無毒棉籽油可以賣的比沙拉油貴5倍,
就賣棉籽油就好了何必拿去混到沙拉油裡來賣?
真是佛心來耶啊,又是慈濟在亂搞。
頂新克服了二百多種致癌物質,把飼料用油變成食用油,
吃了還會遺傳到下一代的毒油。
油隨著高溫加熱改變本質,產生過氧化物、反式脂肪、戴奧辛、多氯聯苯和多環芳香烴等二百多種的有害物質
經食物進入人體,
最終引起包括增加罹患心臟病和癌症的風險。
2009年一項研究顯示,
食用經高溫長期加熱的食油後,
氧化及聚合化的食油令肝臟受損,更誕下肝臟較細少及體重較輕的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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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精鍊會越毒越劣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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