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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障勞工權益,政府每年清查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
行政院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昨(十二)表示,
如果勞工年滿六十歲,而且停繳退休金一年以上,可能已經退休不再工作,
這時勞保局將會主動發函通知勞工提出申請勞工退休金。
不過,通常退休金有兩筆,有些勞工少領一筆退休金。
勞保局指出,辛勤工作的勞工必須知道兩筆退休金,
第一筆就是「勞保老年給付」,
這是投保勞保而且符合退休條件,勞工就可領取的給付金額;
第二筆就是「勞工退休金新制」,
這是由雇主提繳的百分之六勞退金(也含個人提繳部分)所逐年累積的退休金。
根據現行規定,
雇主應為適用勞基法的勞工(包含本國籍、外籍配偶及陸港澳地區配偶),
按月提繳不低於其每月工資百分之六的退休金,
然候儲存至勞保局所設立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由於勞保局同時辦理勞退新制與勞保業務,
有些勞工就把退休時申請的勞保老年給付,
誤以為是勞工退休金,因而沒有申請勞工退休金。
每年下半年勞保局皆會主動發函通知勞工提出申請,
預計今年發函通知勞工約有六萬二千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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