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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文蔚/台北報導 | 民報 – 2016年8月19日 下午11:00

兆豐金控(2886)與子公司兆豐銀行今日晚間傳出

美國紐約分行因法律遵循問題恐遭到美國主管機關懲處,

因該行角色負有央行海外代理任務,一旦遭懲處恐危及台灣央行業務。

而財政部國庫署晚間也發佈新聞稿證實,

兆豐銀紐約分行在今年首季進行一般業務檢查時,

遭查出該行在法律遵循、防制洗錢及可疑交易申報上,

違反美國銀行保密法與反洗錢法,經與美方多次協商後,

確定遭罰款1.8億美元處分。

兆豐金控擬於晚間10點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

但至10點20分為止仍尚未召開,

反而是主管公股事業的財政部國庫屬先發佈新聞指出,

這次是美國紐約州金融廳於2015年1至3月間對兆豐銀行紐約分行辦理一般業務檢查,

並於2016年2月9日檢查報告中指出該行2012年之匯款交易,

在法遵機制、防制洗錢及可疑交易申報上,

涉及違反銀行保密法及反洗錢法(BSA/AML)相關規定。

財政部指出,美國紐約金融廳以上述違規事項違反紐約州銀行法,

對兆豐銀行提出裁罰,兆豐銀行就裁罰內容本於權責及公司治理原則,

與美方進行多次協商,業就罰款金額達成協議。

財政部表示,

鑑於我國金融機構海外分行在作業風險管理及落實法令遵循之重要性日益提高,

該部向極重視,並積極要求公股銀行落實辦理。

為避免再度發生類似情事,未來該部將配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金融監理,

持續督導該部公股銀行,就所屬國內外分支機構,全面強化內稽內控,

暨落實作業風險控管及法令遵循,並督責公股銀行於布局海外同時,

應加強海外分支機構管理,確保符合當地法令,俾落實法遵及降低風險。

由於美國對洗錢防制與銀行保密等事項相當重視,

加上兆豐銀紐約分行部分業務與我中央銀行有關,

角色上屬於代理央行海外業務性質,

因此美國主管機關懲處的內容,

若有涉及相關業務,央行方面很有可能受到影響。

而兆豐金控近期狀況頻頻,先是今年年初遭詐騙集團拿假美鈔兌換,

遭到金管會重罰,8月又因兆豐銀中國寧波分行遭中國外匯管理局開罰人民幣50萬元,

原因是開立信用狀有疏失,創下國銀在中國設分行後,

罕見遭當地主管機關開罰的案例,

現在兆豐金控新董座徐光曦才剛上任不到一星期,

又爆出紐約分行遭美處分,甚至可能連帶影響台灣央行在美國業務,

尷尬的是,中央銀行總裁彭淮南正是徐光曦的連襟,實在很難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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