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前10幾-20幾歲的時候,想過要到安寧病房當義工
後來一直忙碌
今天看到一則關於薇薇安過世的新聞
今天想一想
開始收集安寧的資訊好了
自己也該了解一下
畢竟 現在 一家人的人口這麼少 很多時候其實是靠醫院在取代照顧功能
很逼不得已的 讓醫療人員辛苦了 所以我很敬重尊重醫療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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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何謂安寧療護(安寧緩和醫療)?
根據2000年通過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
「安寧緩和醫療:指為減輕或免除末期病人之痛苦,施予緩解性、支持性之醫療照護,或不施行心肺復甦術。」
何謂「末期病人」?
根據「安寧緩和醫療條例」:
「末期病人:指罹患嚴重傷病,經醫師診斷認為不可治癒,且有醫學上之證據,近期內病程進行至死亡已不可避免者。」
入住安寧病房的末期病人,全民健保有給付嗎?
當然有給付!而且是符合重大傷病診斷的急性住院醫療,可以免除部分負擔。
入住安寧病房的末期病人,人壽保險的住院醫療有給付嗎?
多數誠信的壽險公司都會直接理賠!
僅有少數因認知差異而拒賠;但經過溝通與爭取之後,均可領得全額理賠保險金。
少數保險公司不理賠的原因是什麼?
1.認為安寧病房沒有針對癌症做治療。
2.安寧療護的發生風險當初未計入保費。
安寧病房難道沒有做治療嗎?
當然有做治療!請看證據。
1.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2002年對安寧療護的定義:
「安寧療護係指針對治癒性醫療沒有反應的病人提供其積極且全面性的療護;
包括疼痛及其他症狀的控制與緩解,同時提供病人心理的、社會的及靈性的照顧。」
2.根據行政院衛生署(署授國字第0930301271、0930301272號函)指出:「安寧療護(含住院及居家)所提供的服務,係為癌症治療不可或缺的一環,不應排除於癌症治療外。」
如果安寧療護的發生風險當初未計入保費,保險公司就不用理賠了嗎?
當然必須理賠!請看證據。
1.在現行的保險契約中,鮮少明文將安寧療護列為不保項目,且一般保戶無法得知計算保費的基礎,所以不能以此作為拒賠的理由。
2.根據中央健康保險局93年7月1日公告資料「安寧療護整合性照護納入全民健康保險給付試辦計畫」顯示:
(1)依國內現有的研究結果,癌症末期病患選擇安寧住院療護之平均住院天數為14.3天,較傳統住院照護天數短,且由於安寧住院療護較少使用昂貴的檢查、處置與手術,所以安寧住院療護比傳統住院照護平均每人每日節省費用約為2400元,居家安寧療護相較安寧住院療護又更能節省醫療費用(羅紀琼,民87)。
(2)根據國外相關研究顯示,如以全人照顧為主的安寧療護照護癌症末期病患,不但能提供較為人性化的醫療服務,醫療費用亦能大幅降低。
根據以上理由看來,這是少數保險公司明明暗中得利,卻還想要欺騙廣大的消費者。請問消費者是否可以要求退還過去多繳的保費呢?
有爭取理賠成功的個案嗎?
有很多。已經有X人壽被判決敗訴的前例:民國96年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判決書(案號:96年度保險字第4號)。還有Y人壽自求和解:民國97年高雄地院民事庭和解書(案號:97年度雄簡調字第914號)。這兩家保險公司皆依約賠付並加計延滯利息。
什麼條件與資格才可以住進安寧病房?要怎樣申請?
全民健保提供的安寧病房特殊給付,目前只限於癌症末期與漸凍人末期病人。
針對癌症末期病人,因各種癌症分期的定義不同,整體來說:只要是癌症已經轉移而目前無法治癒的病人,就屬於收案(含安寧病房住院與安寧居家療護)範圍。
當然病人必須有急性的症狀或問題需要處理,而且病人及家屬同意接受這樣的照顧方式,並不是所有癌症末期的病人都強制轉入安寧病房住院。
病人不限宗教信仰、種族、社會地位、經濟狀況、教育程度,不論在家或住院,不管本院或其他醫院,只要有需要都可以直接和院方聯絡,提供病歷摘要,由安寧緩和醫療專科醫師評估,視病人狀況及需要,提供安寧病房住院或安寧居家療護服務(當然必須這個醫院有能力有設備可以提供安寧療護服務)。
與末期病人相關商業保險給付有哪些?
1.人壽保險的身故保險給付。
2.醫療險的住院、出院療養、手術等保險給付。
3.防癌險的初次罹患癌症、化學治療、放射治療、骨髓移植、幹細胞移植、住院醫療、出院療養、義肢義齒裝設、門診等保險給付。
安寧病房的收費標準為何?
目前安寧病房住院有全民健保給付,且癌症屬於重大傷病,按照全民健保重大傷病的支付標準,可以免除部分負擔。
通常住健保床的醫療費用不必繳納部份負擔,若是要求住雙人房或單人房者須自付病房差額,其差額依各開辦安寧病房的醫院收費標準。
經濟有困難的病人與家屬可以透過醫院的社會服務室申請補助。
申請癌症相關理賠給付需要準備那些文件?
初次罹患之診斷證明、病理切片報告
(不一定需要,例如肝癌只需要超音波診斷即可申請重大傷病證明),
醫療費用收據,理賠申請書等,以各家保險公司規定為主。
可以向哪些單位洽詢安寧療護資訊?
台灣安寧照顧協會:02-28081585
安寧照顧基金會:02-28081130
佛教蓮花基金會:02-25961212
康泰醫療教育基金會:02-23657780
許禮安醫師:0955-784-748
癌症理賠相關問題的諮詢電話為何?
安寧志工何先生 : 0922-867-246
安寧志工杜先生 : 0929-280-565
許禮安醫師 : 0955-784-748
翁育慈護理師:0933-110-256
何嘉晟整理
許禮安修訂於張啟華文化藝術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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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來自中央健康保險署資訊
重症末期病人的安寧照護 |
《資料來源》全民健康保險雙月刊第96期 (101年3月號 ) 文/衛允琳 |
安寧療護緩和病患及家屬身心靈痛苦
對於死亡,人們往往很難豁達,何況面對自己摯愛的親人,更是難以放下,隨著醫療的日益進步,
醫療儀器可以機械式的延續病患生命,醫院中常會看到家人希望醫師拚命搶救自己的親人,插管、
電擊、葉克膜,病患被強心針打的全身水腫、甚至發黑,最後被急救得不成人形離開人間。
人的最後一程都要這樣的走嗎?還是要像先前這位阿嬤走的安詳?醫務管理組李純馥專門委員表示
,這樣的省思,讓「安寧緩和醫療」開始受到重視,進而生根發芽,安寧療護強調以團隊整合模式
,提供病患疼痛及其他身、心、靈痛苦症狀的緩解,值得一提的是,安寧療護重視的不只有病患而
已,還包括協助家屬渡過病患臨終期前、後的哀傷歷程。
若以國內99年死亡人數總計約有14萬人,扣除意外事故及自殺等死亡因素後,尚有13萬人可能有安
寧照護的需求。
健保局擴大「安寧居家療護」適用病患
事實上,健保局早在 85 年開始試辦安寧居家療護計畫, 一開始只針對癌症病患, 後來又新增了漸
凍人,這 2 類的病患如果選擇回家或是到特約的護理之家,由醫師、護理人員及社工人員組成的醫
療訪視團隊,固定時間到家中或護理之家訪視病患,提供必要的醫療及心理輔導協助,之後健保局
即會給予醫療訪視團隊每次定額的訪視費用,使用的藥費亦包括在內。
由於實施成效相當不錯,加上各方條件已臻成熟,到98 年9 月,健保局不僅將安寧居家療護正式納
入健保常規支付標準,更將適用對象由原來的「癌症病患」及「漸凍人」,擴及到「老年期及初老
期器質性精神病患」、「慢性腎衰竭及腎衰竭未明病患」、「慢性肝病及肝硬化病患」、「急性腎
衰竭未明病患」、「肺部其他疾病病患」、「慢性氣道阻塞疾病,他處未歸之病患」、「心臟衰竭
病患」及「其他大腦變質病患」等8類重症末期病患,而安寧居家療護試辦家數,亦從初期的 15 家
增加至目前的73家,99年服務人數達4,476人。
「住院安寧療護」可在醫院減輕病痛
除了安寧居家療護之外,健保局亦設想到,有些重症末期病患不方便回到家或是希望繼續待在醫院
,就近受到醫療照顧比較放心,因此在安寧居家試辦計畫推出4 年後(即89 年),又實施住院安寧
療護試辦計畫,試辦計畫起初也只針對「癌症病患」及「漸凍人」,後來在98 年也擴及8 大類重症
末期病患,並正式將住院安寧療護納入健保常規給付。
只要病患屬於這10類重症末期病患,同意在現行醫療已無法治癒其疾病之情形下,在病危的時候不
做插管及電擊等急救,就可以住到通過衛生署「住院安寧療護設置基準」醫院的安寧病房,受到照
護團隊的醫療照顧,在這裏醫師不再為重症末期病患做無謂的積極治療,而是以減輕重症末期病患
身體上的痛苦為主,讓病患有充分的時間跟家人話別,有尊嚴的走完生命最後一程。
安寧病房不分醫院層級,健保局每天定額給付 4,039 點給安寧病房照顧團隊, 如果病患有需要用到
放射線治療、血液透析及雙磷酸鹽類藥物,可以另外再核實向健保局申報費用。
健保住院安寧療護自實施以來,參與照護醫療院所家數與床數,已由當初通過之安寧病房設置基準
的醫院20家、249床,增加至99年的43家、629床,而至100年9月為止,家數更增加到47家。99年接
受照護人數已達8,797 人,在8大類非癌症之重症病患部分,以「慢性肝病及肝硬化病患」為最多,
其次為「肺部其他疾病之病患」。
有了安寧居家療護、也有了住院安寧療護的健保給付,或許很多人會覺得這樣已經足夠了,但健保
局經分析發現,現行各特約醫院設置安寧病房有限,造成有意願接受安寧療護的病人,因無法入住
安寧病床,仍住在一般急性病床,無法得到安寧住院療護的健保給付。
另一種情況是,目前已成立安寧病房及安寧居家照護的醫院當中,大多數的病人的死亡地點仍是在
醫院,因此不排除有些重症末期病患認為回家或是住到安寧病房,等於是另一種被宣布放棄,而不
願離開醫院的病房。
「安寧共同照護」兼顧醫療與心理照護
因此,健保局在100年4月推出「安寧共同照護試辦方案」,等於將安寧照護由過去的家中或是安寧
病房拉到重症末期病患的病榻前,一旦住院中的重症末期病患有需要,經醫療團隊評估同意後,可
由醫療團隊的醫護人員,照會同院的安寧共同照護醫療團隊,啟動安寧共同照護的服務機制。
此時在病房的重症末期病患同時會受到 2 個專業團隊的照顧,一個是原有的醫療團隊,另一個則是
安寧共同照護團隊,由醫師、護理人員及社工師組成的安寧共同照護醫療團隊人員,每週至少 1 次
到一般病床旁,依重症末期病患的狀況,提供適宜的安寧照護緩和服務,包括疼痛的控制、家屬的
連繫及病患與家屬的心理輔導等。如此一來,在病人及家屬對於疾病治療仍有相當的期待下,可同
時滿足其症狀控制及心理支持,雙方形成合作關係,共同提升末期病人的照顧品質。
在安寧共同照護部分,健保主要是給付安寧共同照護團隊每次定額的訪視費用,但限重症末期病患
,且必須是住在一般急性病床,包括加護病房、呼吸照護病房等特殊病房(不包含急診暫留床),
而為確保安寧共同照護品質,醫療團隊與安寧共同照護團隊必須要是 2 個獨立的團隊,且安寧共同
照護團隊成員必須要受過安寧療護教育訓練80小時以上,及每年繼續教育時數20 小時,預計1 年約
可照顧1萬3,800多位病患。
根據健保局的統計,100年1 月至6月參與安寧共同照護的醫療院所,醫學中心有13家、區域醫院27
家及地區醫院有4家,收案人數已有2,775人。
或許有的人會問,為什麼要逐步擴增安寧療護的給付範圍(包括安寧居家、安寧住院及安寧共同照
護等3項健保給付)?事實上,安寧療護如果做得好, 病患可以減少不必要的醫療行為, 包括抗生
素及化療藥物的減少使用,相對也會降低健保的支出,而且最重要的是,病患的疾病末期生活及醫
療品質會更好。
經濟學人資訊社:臺灣癌末照護品質居亞洲第一
健保局還是會針對一些相關指標進行分析,例如在安寧共同照護部分,健保局會定期針對提供服務
的醫院,分析其重症末期病人轉入加護病房(ICU)比率、安寧共同照護後簽署拒絕心肺復甦術
(DNR)前後比較、收案至結案家屬病情認知比較,以及收案至結案病人診斷認知比較等,以提
高安寧共同照護服務的效益。
值得一提的是,我國在安寧照護上的努力獲得了國際上的肯定,根據新加坡慈善組織「連氏基金會
」委託的「死亡品質」指數調查指出,臺灣在全球40個接受調查的國家裏排名第14,新加坡排名第
18,甚至連經濟強權的日本,也僅排名在第23,「經濟學人資訊社」的報告更指出,臺灣對於癌症
病人生活照顧品質是亞洲第一。
安寧療護提供完善並具高品質的安寧療護服務,已成為現代重症末期病人最先進的臨終照顧方式,
其不僅能維護病人及家屬最佳的生命品質,同時也能節省醫療成本,對於生命尊嚴的重視以及提升
醫療照護品質,一直是健保局與醫界共同努力的目標,未來健保局將結合設有呼吸照護病房的社區
醫院,持續推動,讓重症末期病患在安寧療護的照顧下,安詳地走完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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