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2 13:25 中央社 記者韋樞台北22日電
兆豐金控旗下兆豐銀行去年8月遭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重罰1.8億美元。
兆豐金董事長張兆順說,被罰原因,根本不是涉及洗錢,
而是兆豐銀內部沒有防制洗錢文化。
張兆順分析,兆豐銀遭罰原因是因為美國對於洗錢防制的觀念,
已由過去的以「法條」為本,改由「風險」為本。
簡單地說,以前銀行有沒有洗錢,依循的是主管機關的法令規定,
但現在銀行必須自行建立防制洗錢的內部規範,
並說服主管機關相信這套系統有用。
張兆順舉例,在台灣只要一次提領超過新台幣50萬元現金,
依規定須向主管機關申報,但實際上,往來客戶可能是收現金的商家,
有大筆現金進出不是怪事,反倒是平常用匯款交易的客戶,
突然要提領20萬元的現金,銀行內部必須注意。
張兆順說,紐約分行遭美國重罰,根本不是因為有疑似涉及洗錢的交易,
而是內部沒有防制洗錢的文化。
海外分行的資訊系統只能說是「帳務系統」,
並非「洗錢防制系統」,若出現異常交易,「根本不會叫」。
一次遭重罰1.8億美元(約新台幣57億元)讓兆豐金頗為沉痛,
決定讓文化、系統一次到位。他說,紐約分行將在明年完成第1階段系統建議,
花費逾千萬美元,目前40至50人的建制中,法務人員多達7至8人。
此外,兆豐銀總行目前有超過70人已取得反洗錢防制師(ACAMS)認證,
還有逾700人正在上課,這些費用都由公司支付。
張兆順說,去年9月到職時內部如同草木皆兵,他一天到晚煩外商銀行來幫員工上課,
很多員工一開始聽不懂洗錢防制是怎麼回事,
到現在兆豐銀每年以獲利的10%用於洗錢防制。
張兆順說,以前總行對分行「不聞不問」,
但這次投入的資源,讓紐約DFS也豎起大拇指,
稱讚兆豐金的反應速度,不輸國際級大銀行。
2017-04-20 16:13聯合報 記者賴佩璇
台北地檢署偵辦兆豐銀海外涉洗錢案,去年底依違反證交法等罪,
起訴兆豐金前董座蔡友才、兆豐金前主秘王起梆、
兆豐銀紐約分行經理黃士明等4人;
針對DFS指控兆豐銀洗錢中,
有關美國通匯銀行與兆豐銀紐約分行匯款交易部分,
2012年至2014年間總筆數共17033筆,檢方今公布初步調查結果,
認為此部分查無不法。
行政院在去年11月3日「兆豐銀行遭美裁罰案督導小組第9次會議」公布,
2012年至2014年間,兆豐銀紐約分行與巴拿馬地區二分行,
匯款交易資料總筆數達17033筆,此部分北檢今對外公布初步調查結果,
認定查無不法。
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NYDFS)在2012年1月至3月間,
對兆豐銀紐約分行進行業務檢查,發現該行於2012年至2014年間,
與巴拿馬分行有頻繁的異常交易,金額約達115億美元,
其中有174筆可疑交易。
包括有不少來自巴拿馬分行被退回鉅款的帳戶仍持續匯款,
還出現匯款帳戶與收款帳戶所有者相同的情況,
NYDFS認為兆豐銀紐約分行沒申報而重罰1.8億美元(約新台幣57億元)。
北檢先前偵辦兆豐銀海外涉洗錢案,
意外查出兆豐金前董事長蔡友才、前主秘王起梆違法放貸,
轉投資鑒機公司,從中獲利2.25億,並涉內線交易及洗錢,
去年12月2日依特別背信等罪名,起訴蔡、王等4人,
蔡友才被求刑12年。
同案被起訴的還有兆豐金前主秘王起梆、兆豐銀紐約分行經理黃士明,
兩人各被求刑10年、4年;鑒機前董座謝泓源涉偽造文書罪,
但認罪且繳回犯罪所得,獲緩起訴1年,支付公庫30萬元。
《金融股》兆豐銀:可疑交易確定無關洗錢,惟57億罰款要不回
2017年04月21日 15:41
兆豐金(2886)旗下兆豐銀紐約分行去年疑涉洗錢遭美國重罰57億元新台幣,
北檢第一波先就行政院「兆豐銀行遭美裁罰案督導小組」第9會議
所公布兆豐紐約分行3年間共計17033筆可疑交易進行調查,
昨日公布清查結果,初步查核結果並未查出洗錢犯罪行為,
市場期待被重罰的57億元能全數退還。
兆豐銀今天表示,17033筆可疑交易確定和洗錢犯罪無關,
但被美國裁罰的原因是「未落實反洗錢規範,該申報而未申報」。
因此,被裁罰的57億元新台幣不可能退返。
兆豐銀表示,2018年亞太防洗錢評鑑,
台灣將首度接受「亞太洗錢防制組織」(APG) 評鑑,
沒通過會列為高風險洗錢國家,對國銀體系、連帶私銀機構生態,
會是嚴重打擊,包括國際清算和交易的成本都會大幅升高。
兆豐銀表示,為落實法遵,該銀行已經委請PWC(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設計9大構面的「行動方案」,預計在明年首季會完成,
其中包括管理階層的公司治理,以及洗錢防治交易監督系統建立等。
至於兆豐銀巴拿馬和箇朗分行是否會收掉停業,
兆豐銀表示,仍在評估中,評估的因素包括巴拿馬的主管單位和兩國的外交關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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