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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青年文摘454】美國出臺一項讓貪官和侵犯人權者發抖的法案  (2016-1月)


  2015年底,美國通過了一項讓腐敗分子和侵犯人權者發抖的法案——《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the Global Magnitsky Human Rights Accountability Act)。儘管有關該法案的消息見諸網路後,遭到了一些線民的譏諷,說“美國的手伸得太長,又在干涉別國的內政”、“美國真是太霸道”、“估計這個法案誰也不會買帳,最多捏幾個軟柿子”云云,然而,更多的網友表示支持,認為這是美國為世界人民所做的一件好事,是推動世界反腐鬥爭和人權進步的一個重大舉措。

  我想,既然該法案獲得了其他一些國家的回應,就表明該法案在全球範圍內得民心,也在一些國家得“官心”,是建立在全球人民和一些國家的政府共識基礎上的法案,這樣的法案毫無疑問是有生命力的。法案規定,美國凍結貪官在美國的財產,禁止他們入境美國,這不也是現任中國政府支持的嗎?在反腐鬥爭中,那些逃到美國的貪腐官員不是還要被抓回中國嗎?再說人權問題吧,所謂人權,是指在一定的社會歷史條件下每個人按其本質和尊嚴享有或應該享有的基本權利。所謂人權,就其完整的意義而言,就是人人自由、平等地生存和發展的權利,或者說,就是人人基於生存和發展所必需的自由、平等權利。保護人權是我國憲法中非常重要的法律理念。20123月初,經全國人大審議通過的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將“尊重和保障人權”首次寫入該法總則的第二條中,突出保障基本人權在刑事訴訟過程中的重要性,並在多項具體規定中貫徹這一原則。中國的高層領導也十分重視人權的保護,胡錦濤說過:尊重和保障人權是治國理政的重要原則;習近平指出:人權問題上沒有最好只有更好。這表明中國政府嚮往更好的人權。此外,美國的法案禁止執法人員對嫌犯實施傷害和折磨肉體、精神,這也是中國政府和中國司法部門反復強調的,也可以說,禁止刑訊逼供是我們國家的人權承諾。20105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等部門就聯合發佈了《關於辦理死刑案件審查判斷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和《關於辦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這兩項規定涉及的是不同的辦案領域,但共同的指向都是證據。其中,第二項規定明確指出,刑訊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定案根據,並對審查和排除非法證據的程式、證明責任及訊問人員出庭等問題進行了具體的規範。

  美國的人權問責法案通過實施後,凡有有侵犯人權罪行的,人在美國和加拿大的財產將被公佈,在美國留學的孩子畢業後不得留在美國,在中國的父母不獲批准去美國探望孩子。這樣的舉措可能會讓一些官員惱火,但也實在看不出這是一個“干涉他國內政”和“霸權主義”舉措。既然我們嚮往更好的人權,為何又不能接受這些讓部分官員不高興卻有利於促使掌握權力的人們不敢輕易侵犯人權的舉措呢?至於執掌公權力的人,你要不“發抖”,最好的辦法救贖不貪不腐不侵犯人權,做到這“三不”,即使美國的法案再嚴厲,你不也吊事都沒有嗎?又想貪腐和侵犯人權,又想離開祖國去美國,世界上哪有這等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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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美國會參議院通過制裁全球反人權者法案

  美國媒體(2015年)1229日報導稱,美國國會參議院在年底前通過了一項制裁全球違反人權者的法案,授權美國政府對世界各國違反人權者進行制裁。

  參議院1217日通過了《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the Global Magnitsky Human Rights Accountability Act) 。法案由參議院外交委員會首席民主黨參議員本•卡登(Senator Ben Cardin)發起。該法案將授權美國政府對世界各國嚴重違反人權的官員實施制裁,包括禁止他們入境,並且凍結和禁止這類官員在美國的財產交易。

  法案在參議院通過後,卡登在書面聲明中說,這意味著“人權與自由宣導者取得了一個重大勝利;我們朝著確保人權違反者為他們的迫害與腐敗行為付出代價而邁近了一步”。卡登在7月的一次聽證上表示,2012年的這項立法取得了成效,“已經有數十人受到處罰,其他一些國家也表示他們要和我們一起對違反人權者採取行動。我們看到人們的態度在改變,坦率地說,很多人的生命得到了挽救”。

  《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以俄羅斯律師舍爾蓋•馬格尼茨基(Sergei Magnitsky)命名。2012年美國會通過了針對俄羅斯官員的《馬格尼茨基法治問責法》,由奧巴馬總統簽字成為法律。卡登表示,2015年的《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是把針對違反人權和腐敗官員的懲罰行動從俄羅斯擴大到全球範圍。

  據報導,前來作證的美國國務院負責民主、人權與勞工事務的助理國務卿馬林諾夫斯基(Tomasz P. Malinowski, Assistant Secretary, Bureau of Democracy, Human rights, And Labor, US Department of State)表示,行政當局對法案本身還沒有明確的贊成或反對立場。不過他說:“我們很期待在這個議題上與你們合作。”卡登強調說,法案是授權行政當局而不是強制行政當局採取制裁措施.

  目前法案已經送交眾議院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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