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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02日
蔡志鏗/退休人士
繼日前彰化縣長魏明谷為老人賭博除罪化請命,
卻遭網民圍剿後,監察院長張博雅也表態支持老人小賭不罰作法。
筆者認為兩位「大人物」雖然立意良善,
但是一旦「老人」「小賭」除罪確定上路後,
基層執法員警恐怕要「頭殼抱著燒」,
因為老人賭博除罪化爭議不少,而執法難度不低呢。
首先,依照目前《社會秩序維護法》的規定,
對於打家庭衛生麻將,原本就有不罰的法律規定,
既然如此,何必要再對老人賭博除罪化呢?豈不多此一舉。
其次,老人賭博除罪化的目的在於希望老人家藉由打牌、
打麻將的腦力思考,降低失智的風險,
但腦力激盪的方式不少,例如桌遊、數獨、電玩等,無一不可,
何必一定非賭博不可呢?
再者,老人賭博除罪化有涉及年齡歧視的問題,
立法之前必須再商榷。
最後,老人賭博除罪化最大的爭議點在於:
「老人」和「小賭」的定義模糊不清,
幾歲才稱得上是「老人」呢?
多少賭金才算是「小賭」呢?
這都是仁智之見,言人人殊的問題,沒有一定標準的答案,
所以爭議大,執法上就會困難重重,
在上位者何必出一張嘴討好老人家,卻給基層員警出難題呢?
賭博不是好事,無關年齡大小,
俗話說:「嫁到賭博尪,萬事攏昧輕鬆。」
所以勸人遠離賭桌,才是政府應該要做的正事,
至於老人家小賭娛興打發時間,
相關法律就有不罰的規定,
何必要再多此一舉,頻頻針對老人賭博除罪化議論不止呢?
除了增加基層員警的執法干擾外,實在看不出有何實質的助益,
不如就此打住,到此為止,就別再借題發揮。
否則老人家被當成賭場的人頭案,恐怕會層出不窮呢!
老人賭博除罪化未蒙其利,反而成為受害者,豈不落得雙輸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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