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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葉舜欣 2018-1-5

【這種法律,是在縱容性侵犯,促成者就是既得利益的男性】

【美國民間不見得有人權】

法官、父母的同意 造就美國童婚的悲哀

童婚,一個看似離我們十分遙遠的詞彙,卻依然在世界的其他角落存在著。我們常認為童婚會發生在比較貧窮、落後的第三世界國家,但出乎意料的是,一直到今天,注重人權的美國仍然允許童婚合法存在。

不少反對禁止童婚的美國議員擔心碰觸「宗教自由」等敏感領域,甚至還有人認為,相比墮胎,婚姻或許是解決早孕更好的方法。

 

法律的灰色地帶 女孩的童年悲哀

 

美國是實行聯邦制的國家,即每個州都有自己相對獨立的立法權,對于結婚年齡的限制也都各有不同。目前,美國有27個州未對適婚年齡下限做出規定。而在其余大部分州,盡管法定婚齡是18歲,但存在兩塊灰色地帶:

一、是父母同意。在美國不少州,16歲至17歲的青少年只需要經由父母同意,即可結婚。二、則是法官許可。如果婚姻中其中一方年齡小于16歲,那麼就不僅需要經由父母同意,還得獲得法官同意。在取得法官同意後,有的州依舊設定了結婚年齡下限,比如15歲,但也有很多州並沒有對此設定年齡限制。

綜上所述,也就表示在美國許多地方,只要父母和法官允許,想多大結婚都可以。

根據《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報導,來自弗羅里達州的詹森(Sherry Johnson)在她還是一名11歲的女孩時,就嫁給了一名曾性侵她的20歲男人。

詹森表示,當時的她已經懷孕了,兒童福利機構正在調查,所以她的家人和教會官員決定,為了避免一場複雜刑事案件,最簡單方法就是舉行婚禮。

「媽媽問我想不想結婚,我說,『我不知道。什麼是婚姻?我怎麼做才像個妻子?』」多年後的今天,詹森回憶道:「她說,『這個嘛,我覺得你只管嫁人就好了。』」

 

不能申請離婚

 

矛盾的是,這些步入婚姻的兒童,他們在大多數情況下,依舊是不被法院視為合法的成年人。這意味著他們不能申請離婚,簽署租賃合同,或者在受到虐待時尋求保護。

以下為《英國廣播電台》(BBC)所播出的《為什麼美國有那麼多童婚》,講述了兩名美國女孩被童婚綁架的一生。其中一名為佛羅里達的詹森,另一名則是愛荷達州的麥吉(Angel McGehee)。

 

得不到法律保護她們還能幸福嗎?

 

根據《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報導,不少議員是反對禁止童婚的。美國一些社會保守派認為,早婚可以減少非婚生子以及單身母親的福利。他們同時還表示,應該遵守宗教的傳統和習俗,更何況婚姻本來就不應該讓國家介入。

然而,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ACLU)和美國計劃生育委員會(Planned Parenthood)卻對以上說法表示不認同,他們認為童婚已經侵犯了結婚權。

另一名反對童婚者表示,如果這些孩子彼此是認真相愛的,還是可以等到18歲成年後再結婚,至於那些會傷害兒童的宗教習俗本來就不應該遵守。

在許多童婚案例中,父母都會認為童婚是為孩子好,尤其當他們的女兒不小心懷孕了。但事實上,童婚不仅仅断送了这些孩子的童年,也断送了她们的一生。

這些已婚的孩子被丈夫毆打的機率要比已婚的成年人高出3倍,甚至有70%至80%的童婚往往都以離婚告終。

 

「那種生活糟透了!」

 

而比起沒有結婚的同齡人,這些已婚孩童的輟學率高出了50%,無法進入大學的機率也是前者的4倍。普遍較低的教育水平,使得這些「小新娘」無法掌握經濟能力,大部分只能依賴丈夫,一旦離婚就會陷入貧困。

目前已經離婚的詹森回憶起自己作為一名兒童撫養多個孩子的歲月,她說:「那種生活糟透了!」她表示自己無法去上學,只記得自己每天都得替小孩換尿布,與丈夫爭吵,還要艱難地應付家庭開支。

自詹森10歲時生了第一個小孩而結婚後,她一次又一次地懷孕,最終共生了9個孩子,但她的丈夫卻經常拋下她一人在家中。

目前詹森正在爭取讓佛羅里達州設立最低結婚年齡限制。她表示,她的家人經常去一座保守的五旬節派(Pentecostal)教堂做禮拜,那裡偶爾也有其他差不多年齡的女孩結婚。她還提到,這種婚姻往往都是為了掩蓋教堂的年長者強姦了這些女孩。

以下為一名11歲的葉門女童那答(Nada al-Ahda)在逃離童婚魔掌後,所錄製的短片。

 

美國童婚案例之多令人瞠目結舌

 

根據美國「公共電視網」(Public Broadcasting System,PBS)的節目《前線》(Frontline)統計,在2000年至2015年之間,有至少20.7萬名未滿18歲的青少年步入婚姻。其中有87%是女孩,只有13%是男孩。

另外,雖然其中67%的青少年已滿17歲,但是有985名青少年只有14歲,甚至還有3名是僅為10歲的兒童。其他還有51名13歲的;10名12歲的以及2名11歲的兒童。

在這些童婚的案例中,有其中14%婚姻的雙方都是未滿18歲的青少年,另外86%則是青少年與成年人之間的婚姻。這些成年人的年齡一般落在18至20歲之間,然而也有3%是29歲以上的成年人,甚至有31名已經超過60歲了。

《紐約時報》報導,大部分的兒童婚姻發生在女孩和成年男子之間。一般來說,這樣的性關係是違反強姦法的,但是婚姻卻能讓它變得合法。

為了警示大眾關注童婚議題,紐約上演了一場關於童婚的街頭實驗:

 

杜絕童婚 尚需時日

 

根據《前線》的統計,其實美國童婚案例在2000年至2010年間,已經下降了近61%。不過,法律中的差距依舊未能保護兒童或青少年免於被迫步入可能會面臨暴力和性侵的婚姻。

在弗吉尼亞州、德克薩斯州和紐約州已經頒布了限制婚姻成人才能結婚的法律。但是,在某些州,18歲以下的人也有可能成為合法的「成年人」,並有相關的權利,可以結婚。

目前,康涅狄格州已經明確禁止16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結婚。而美國另外11個州也正在修訂限制童婚的法條。亞利桑那州、佛羅里達州、馬里蘭州、馬薩諸塞州、新澤西州和賓夕法尼亞州則正在考慮對18歲以下的人進行婚姻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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